射殺中國台灣漁民的菲律賓海警被判有期徒刑
菲律賓馬尼拉处所法院18日颁布发表,判處在2013年射殺中國台灣漁民洪石成的8名菲律賓海岸警衛隊隊員犯成心殺人罪,8人分別被判處8年至14年不等有期徒刑,並需向受害者家屬付出賠償金。根據馬尼拉处所法院颁布的判決書,法庭在對相關証據進行審查后,認定這8賓果賓果,名隊員確於2013年5月9日殺死了洪石成。依據菲律賓刑法相關條文,法庭認定被告行為已構成成茵蝶, 心殺人罪,是以分別判處8人8年零1天至14年8個月零1天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法院還在判決書中颁布发表,判處8名被告人每人向受害人家屬付出10萬比索(約合1.35萬元人民幣)的賠償金。
據菲律賓媒體報道,這8名海岸警衛隊隊員今朝仍然辯稱本身當時是在“執行公務”。其代办署理律師也在法庭宣判后暗示,將向菲律賓上訴法院提起上訴。
2013年5月9日,在鵝鑾鼻東南边海疆,168娛樂城,菲律賓海岸警衛隊隊員乘公務船追赶並掃射台灣屏東縣琉球籍“廣大興28號”漁船,造成船員洪石成身亡,漁船嚴重受損。过后,菲律賓國家調查局對此展開調查。2014年3月,菲律賓司法部颁布发表以成心殺人罪對涉事的8名菲律賓海岸警衛隊員提起訴訟。(袁夢晨 鄭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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